发布时间:2020-06-05 22:21:27 来源:配资天眼 阅读次数: 编辑:知名财经专家老股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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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防止和化解证券交易风险事故,保证证券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转,证券根据《证券法》第III条的规定:“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、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。……证券风险基金提取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,证券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。”
为此,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在2000年4月4日发布了(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证券规定了风险基金的提取、证券使用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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